有些药物具有光敏性,患者在使用该类药物后,在光照刺激下,可能引发人体过敏反应。患者生病服用时要特别注意,用药后不能晒太阳,否则可能出现严重的光毒性反应。
常见的光敏性药物有:如抗生素中的四环素、多西环素(强力霉素);磺胺类的磺胺嘧啶;喹诺酮类的诺氟沙星、氧氟沙星、环丙沙星、司帕沙星等;抗真菌药如灰黄霉素;口服降糖药甲苯磺丁脲;镇静药中的异丙嗪、氯丙嗪;利尿药如呋塞米、氢氯噻嗪、氨苯蝶啶等。
光敏性反应的发生必须具备两个条件:一是使用过具有光敏感性的药物;二是接受了一定量的日光照射。在这两种因素的作用下,本来无害的药物可以转变为对细胞有毒性的物质,通过化学反应直接破坏或杀死皮肤细胞。皮肤在日光照射下,产生轻度的光敏性反应,症状类似于日晒斑或日光性皮炎。皮疹一般在日晒后数小时出现,多为红斑、丘疹,伴瘙痒或灼痛,重者可能发生在面部、手、上臂,使皮肤处红肿、脱皮,甚至起水疱。
与普通人相比,光敏性药疹更容易发生在皮肤娇嫩者、小儿、老人、女性,以及人体免疫缺陷病、红斑狼疮、免疫功能受损的患者身上。因此,这些人在使用光敏性药物时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,以避免光毒性反应的损害。如出现光毒性反应或皮肤损伤,应立即停用具有光敏感作用的药物,改换其他治疗原发疾病的药物,并去皮肤科就诊,不要自作主张乱用药,以免延误病情。 值得一提的是,除某些药物外,还有一些食物也可产生这种光过敏反应,如香菜、芹菜、油菜、芥菜、无花果、柠檬、黄泥螺等。因此,对皮肤过敏的人来说,吃药、进食晒太阳等都要谨小慎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