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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车超载一人,被细心民警发现了……

作者:记者王晏莹 通讯员何思慧  来源:今日临海  时间:2024年03月22日

  机动车载人不可以超过其核载人数,这是每个人都应了解的常识,但是总有那么一部分驾驶人违法载客。

  近日,台州交警高速五大队民辅警在S28台金高速沿江收费站外广场执勤时,发现一辆贵州号牌的旅游客车上,驾驶员的身边还坐着一名乘客,有超员嫌疑,民警随即拦停该车进行检查。

  经查,该车核定载客59人,实载60人,属超员交通违法。民警对超员车司乘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,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对超员客车驾驶人龙某处以200元罚款、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,并责令对超员的一名乘客实施转运。

  据了解,驾驶员龙某驾驶该旅游大巴车从贵州铜仁出发到台州,多出的一名乘客是中途在四川南溪服务区上的车。这名乘客原本是想乘坐另外一辆大客车来台州,但是那辆车并不顺路,因此中途联系了龙某“带带”。

  民警表示,客车超员后,车辆的安全性能降低,事故发生概率增大,极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,而且超员的该名乘客没有安全带等安全设施的保护,一旦发生紧急情况,将比其他人员更易受伤。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都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驾驶人不能罔顾交通安全超员超载。乘客一旦发现有超员现象,应及时举报、拒绝乘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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