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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李铁刚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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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,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宜阳新区管委会、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,市政府各部门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
李铁刚同志任宜春职业技术学院院长;

李圣华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,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
陈久生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;

邹春云同志任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(试用期一年);

谢航珍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,免去其市重大项目协调推进中心主任职务;

杨小荣同志任市重大项目协调推进中心主任,免去其市民航和铁路发展促进中心主任职务;

王宏伟同志任市民航和铁路发展促进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
刘峰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
赵幼平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,免去其市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;

彭金德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
孙函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
张彩凤同志任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
杨新斌同志任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(试用期一年)。

免去:

张怀宇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。

2024年6月20日    

(此件主动公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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